| 弥渡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良好,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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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29 15:54 文章来源:家电下乡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我县家电下乡自3月26日启动仪式开始以来,各销售企业销售良好,农民采购比较活跃。至9月20日,我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良好,补贴资金及时到位。全县备案登记销售网点31家,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3316台(件),销售金额 5402772 元。已补贴数量2748台,补贴金额584105.47元。我县家电下乡销售量全州第二,财政补贴资金全州第一。
弥渡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,采取了各项措施推进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好工程。我县实施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:
一是领导有力,方案明确。成立了弥渡县推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,为“家电下乡”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;并结合弥渡实际制定了《弥渡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》,从指导思想和原则、政策说明、销售企业网点要求、补贴资金审核、所涉部门职责几个方面做出了详细布置。
二是严格管理,加强培训。出台了《弥渡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补贴资金管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,体现了补贴资金的高度负责;并对对中标销售企业和财政操作人员作了培训。从资金使用管理、发票开具、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操作、企业备案要求等几方面进行了认真讲解和严格要求。
三是强化宣传,强化监督。在“家电下乡”的宣传中,我县分别在电视、政府门户网站和“弥渡商务之窗”发布了相关通告和弥渡中标销售企业名录,同时还发放了3000余份宣传资料,力求这一好政策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家喻户晓;并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中标企业和各乡镇补贴资金兑现情况的管理、检查、监督。县人民政府还在县商务局、县财政局设立了监督、举报电话,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。
四是补贴及时,热情服务。我县对补贴资金的及时兑付和对采购农民的热情服务,较好的做到了取信于民,也促进了“家电下乡”有效推广。为使农户及时领到补贴资金,财政人员一星期上报资料一次,信用社人员也从速办理相关手续。同时各财政所对申报补贴的农户做到热情、周到服务,尽可能的方便群众,包括代填申请表,做到随到随办。
通过以上的做法,我县家电下乡较好的扩大了农村消费,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,更好的统筹了城乡发展,促进了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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